【台灣醒報記者黃智勤、尹曉春台北報導】知名智慧型手機大廠HTC驚爆內鬼竊密案,多位高階主管涉嫌犯下非常規交易、營業秘密法與證交法中的背信罪遭約談。科技公司如何防止員工洩密?前台大電子所所長呂學士表示,台灣員工須加強對營業秘密法等相關法規的認知。資深資訊工程學者張瑞雄則提醒,要守住公司秘密,唯有培養員工的忠誠度,並教導員工洩密和背信等法律常識。
HTC設計部副總經理簡志霖、處長吳建宏與設計師黃弘毅涉嫌虛報設計費、洩漏公司營業秘密,甚至恐已竊取HTC下半年未上巿新手機「新介面」的營業機密給中國大陸。目前3名涉案者的辦公室與住處皆遭搜索,並與1家廠商同以嫌疑人身分被約談。他們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背信罪、營業秘密法的洩漏營業秘密等罪。
前台大電子所所長呂學士表示,企業要防止員工洩漏商業機密,圖利自身,理應培養員工對「營業秘密法」等相關法規的清楚認識。「營業秘密法」隸屬於刑法,企業務須與員工約法三章,讓員工知道洩密等同於違反刑法的嚴重性,同理,公司也應當有清楚的準則來規定,何項資訊屬於不得洩漏的機密文件。
前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授、現任台灣觀光學院院長張瑞雄認為,隨著科技日新月異,要防範員工洩密可說防不勝防,所以公司一定要事先告訴員工說,使用公司的電子郵件會被監控,並教導員工洩密和背信等相關的法律常識。
他指出,現在3G和4G網路的方便,公司根本無法控制員工使用這些網路將機密洩露出去。當然,公司可以在內部架設干擾器讓行動電信失效,但這同樣也會影響到公司對外的電話通信,可能得不償失。接下來還有各式各樣的儲存設備,光碟、隨身碟、手機、平板電腦等等,員工將資料拷貝到手機上,然後帶出公司,幾乎可說是防不勝防。
他進一步說,即使以上這些都有辦法防制,下一代的穿戴式科技又已迫在眉睫,谷歌的眼鏡、蘋果的iWatch都是例子,所以已經有很多公司或商店已經宣布不允許谷歌眼鏡的進入,問題是有一天谷歌的眼鏡可能和一般眼鏡外表上沒有兩樣,又應如何來區分兩者差別?
他指出,要守住公司的秘密唯有靠忠心的員工,培養員工的忠誠度與共識,否則內賊難防,再加上高科技的設備,機密其實不是秘密,而是一本開放的書矣。
據《鉅亨網》報導,簡志霖雖坦承在中國大陸開設公司,但否認自身竊取商業機密,並辯稱設計概念來自自身創意,資料皆可從網路取得,帶往中國大陸的簡報資料也非機密。相關真相究竟如何,或許仍有待檢方裁定。但此事確實也證實了,公司應有更詳細的準則來規範各項資訊究竟「機密」與否,若洩漏是否有觸法之虞。
呂學士也認為,這起洩密事件反映了台灣文化上對於法律的輕視,造成知法犯法的事件頻傳。他指出,小至酒駕,大至涉密案,在美國必然是重罰,也確實能達到嚇阻作用,但台灣對相關的法律卻相對漠視,乃至於高階主管竟觸犯「營業秘密法」,企業從上到下,恐需培養對法律的尊重與認知。
圖說:知名智慧型手機大廠HTC,驚爆內鬼竊密案,多位高階主管遭約談。(photo by John.Karakatsanis on Flickr -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