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ric (ㄚ儒.盜亞)
看板car
標題Re: [問題] 遇到擋路的怎麼辦
時間Fri Jul 5 16:04:56 2013
再補一些字... 這篇不是要刻意說這件事原PO有錯或者OOXX, 畢竟事件本身還是要以雙方說法,現場狀況判定(也就是說最好有發生的影片) 這篇只是要提出原原PO在敘述中一些道路上不對的觀念, 當然這不只是原原PO,基本上台灣多的是這種錯誤觀念的駕駛(而且不分輪數) 0rz
※ 引述《renny (汪汪)》之銘言: : 標題: [問題] 遇到檔路的怎麼辦 : 時間: Fri Jul 5 12:40:59 2013 : :
: 在雙線道住宅區的路上,兩邊是透天房子 雙線? 是來回各一線(1+1?)還是單方向就有雙線(2+2?)
: 汽車開在汽車上,機車還有旁邊的空間可騎的路 ?????????????? ?????????????? 你是要說汽車道?還是? 還有什麼叫機車還有旁邊的空間可騎的路? 機車,在法規中跟你的小客車一樣都是汽車,基本就是要行駛在快車道上。 :
: 剛好路上都沒車,只有原PO開車 : 有一台前面的摩托車騎非常非常慢,又擋在汽車前 : 一分鐘後忍不住輕聲按一小下喇叭 1+1 的話就是前後車,如前車過慢當然可以按喇叭提醒,或是直接使用對向車道超車; 2+2 的話可以使用另一個車道超車,不過看你敘述我猜是 1+1
: 20多歲年輕人回頭看一眼後,故意騎到汽車前面正中央,放慢速度(大約10km) : 然後不時故意用力重煞整個停下來,害我差點撞倒他 : 然後又繼續往前走,再用力重煞 : 我要從旁邊繞過,他又過來故意擋在正前方不讓我超 機車確實反應過度,不過可以從旁邊繞過,為何不一開始就從旁繞過? 還是你喇叭的按法讓他不爽? ex.跟車跟超近, 然後才按喇叭? 不過機車如有多次刻意阻擋後方車輛行進,是有可能刑法強制罪的, 沒有現場報警,就要看你有沒有行車紀錄器了~
: 那一小段路真開到抓狂 : (他看起來不是流氓小混混,穿著籃球服之類的年輕人) :
: 遇到這種人怎麼處理? : 原PO女生,沒辦法下來叫陣之類的@@ 跟女生沒關係,跟駕駛觀念有關係,你根本就是只想叫機車去旁邊玩沙。 如果只知道汽車道這種詭異名詞,又不爽機車騎在你正前方的話,你還是不要開車好了。 所以有沒有影片? 我想看你所謂的雙線道、機車還有旁邊的空間、機車的非常非常慢, 跟你喇叭的按法= =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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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1.120.0.101
推 tsctao:我記得沒有讓你停下來的話,強制罪不太會成立 07/05 16:07
※ 編輯: jric 來自: 221.120.0.101 (07/05 16:08)
→ jric:那我加一下可能好了...不過原原PO有提到整個停下來(?) 07/05 16:09
→ coosla:機車,在法規中跟你的小客車一樣都是"快"車 07/05 16:10
推 hober:樓上,機車真的是汽車的一種 07/05 16:13
→ ck940560:法規有規定當後車示意超車且前方無障礙 應靠邊表示允讓 07/05 16:14
→ coosla:hober:機車與汽車都是快車,但是只有大型重機才比照汽車 07/05 16:18
→ coosla:"機車是汽車的一種" 這種說法從何而來?? 07/05 16:18
推 hober: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和第3條 07/05 16:19
→ jric:大型重機是比照小客車,但其實普通重型, 大型重型 跟小客車 07/05 16:20
→ coosla:"機車與汽車都是快車"的意思是,機車可以行駛在沒有"禁行機 07/05 16:20
→ coosla:車"的快車道上 07/05 16:20
→ jric:都是汽車的一種,輕型機車似乎也是(久遠之前好像有歸在慢車) 07/05 16:20
※ 編輯: jric 來自: 221.120.2.38 (07/05 16:23)
→ coosla:一般約定俗成汽車=小客車,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如果照 07/05 16:23
→ coosla:jric 解釋,那大客車不就等於機車?? XD 07/05 16:23
→ jric:大客車也是汽車的一種,汽車不單只是小客車或四輪以上車輛的 07/05 16:24
→ jric:代名詞,是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。 07/05 16:25
→ jric:基本上沒有快車這個詞,但若要對比慢車跟快車道,也可這麼說 07/05 16:26
→ jric:慢車走慢車道,汽車行駛快車道,但因為多數人不知機車是汽車 07/05 16:27
→ jric:所以對快車道=汽車道(汽車專用道)這個詞,我覺得目前不該通融 07/05 16:28
→ jric:儘管稱做汽車道不影響機車-)汽車=可行駛的權力 07/05 16:29
→ jric: ∈ (錯邊了= =) 07/05 16:31
→ flameteru:難怪機車越來越貴(? 07/05 16:33
→ jric:汽車涵蓋小客車跟大貨車,不代表大貨車=小客車 07/05 16:36
→ jric:所以才要推動取消禁行機車...不僅是不平等對待也很危險 07/05 16:38
→ coosla:法律上汽車涵蓋範圍很廣,但是要讓民眾很快區分清楚就是分 07/05 16:39
→ coosla:快慢車(雖然法律沒快車這個名詞),不然你跟他講機車=汽車 07/05 16:40
→ coosla:我想民眾10個有九個跟你翻臉,雖然法律確實是這樣定義沒錯XD 07/05 16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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